虛擬網絡滋生了不少新型騙局,單是“淘寶刷信譽”這一騙術便使得不少人中招。東莞一打工妹原本打算在網上靠“刷信譽”兼職賺外快,沒想到落入圈套;隨後撥打網絡舉報電話,又被犯罪分子騙走10萬元。近日,東莞虎門警方打掉了其中一個假冒網絡警察的詐騙團夥,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該團夥交代其自去年3月份以來作案18宗,共騙得24萬元。
  據悉,東莞警方已與銀行建立起快速查詢凍結機制,辦案部門在接報案後立即啟動快速查詢凍結工作機制,快速封堵涉案賬戶資金出口,以儘量減少受騙群眾的損失。據統計,近兩個月來,東莞警方已偵破電信詐騙案件127宗,同比上升131%。
  案發打工妹網上被騙10萬多元
  23歲的蔣小姐是四川人,在東莞虎門一家工廠做出納,平時喜歡上網。2月28日4時許,她在某QQ群里收到網名為“虎門志誠”發來的一條信息:“只要你懂淘寶購物,一天收入90元—400元,應聘請聯繫Q號85×××。”
  賺錢心切的蔣小姐將該QQ號加為好友,對方提供了一個網站,讓蔣小姐“做任務”。所謂“任務”,其實就是幫助淘寶商戶代刷信譽。對方承諾只要成功充值至指定賬號,在她付款後會把款項和提成發回給她,每成功充值3000元提成15元。蔣小姐認為這是一份不錯的兼職,於是通過網上銀行將3000元充值到對方提供的賬戶。
  但對方又提出,還要再充值3000元,就一次性給她30元提成。蔣小姐沒有多想,就又給對方賬戶充值了3000元。意想不到的是,蔣小姐的QQ立即被對方拉入了黑名單,她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蔣小姐準備報警。她通過網絡搜索詐騙舉報電話,果真找到一個“95”開頭的“舉報電話”,隨即撥通了該號碼,一名自稱是“網監局劉主任”的男子接聽了電話。“劉主任”聽了她的受騙過程,讓蔣小姐趕緊到ATM取款機後再聯繫。蔣小姐如實照做。
  到了取款機處,“劉主任”先是詢問了蔣小姐銀行里有多少錢,隨後以監控銀行卡資金流向為由,提供了兩個賬號,要求她匯錢以便“監控資金”。報警心切的蔣小姐照做,共匯了6萬多元。“劉主任”提出還要再監控剩餘的資金,蔣小姐又把3萬多元匯給了對方。但“劉主任”還不滿意,又提出同樣要求,蔣小姐這才懷疑,明白自己又受騙了,但後悔已晚,她向虎門公安分局龍眼派出所報了案。
  短短兩天時間內,單純的蔣小姐先後被兩夥騙子騙走了10萬多元。
  破案得手17次共騙24萬元
  接報後,東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迅速抽調警力,聯合虎門分局和派出所成立專案組。經過多日偵查及調查取證,專案組盯住了在海南省儋州市一帶活動的犯罪嫌疑人高某。4月26日凌晨,專案組民警經過連日摸排和蹲點守候,在海南省儋州市某賓館成功將高某抓獲。
  高某供認,3月1日晚上9時許,他在家中接到表弟林某的電話,林某讓他幫忙拿銀行卡到櫃員機取款,並承諾支付給其10%的提成作為報酬。高某答應了表弟的要求,後也拿到9000元的報酬。
  根據高某提供的線索,專案組偵查後,逐步掌握了在逃嫌疑人林某的情況。5月23日21時許,在當地警方的支持下,專案組在儋州市解放路一銀行門口將犯罪嫌疑人林某及女友張某抓獲,繳獲作案用手機2部和銀行卡2張。
  林某交代,其和女友張某都是初中輟學無業,曾以學徒身份混跡於電信詐騙團夥,“出師”後攜女友單干。林某又有嗜賭惡習。兩人在儋州租了房子,乾起了電信詐騙的勾當。他從網絡運營商購買了電話號碼,設定轉接到自己的手機上;同時在互聯網各大熱門論壇註冊“網絡監察001”“網絡監察002”等貌似正規的ID,在各處發佈冒充網絡警察的內容,以假亂真。
  據林某交代,通常1天能接到五六個來電,接電話後,他稱自己是“網監局某主任”,“反正來錢快,能騙到一個是一個”,他這樣對辦案民警說。林某交代,他從去年3月份開始行騙,目前已得手17次,共騙得24萬元,所獲贓款大多被他揮霍在賭桌上。
  騙了蔣小姐第一個6000元的“虎門志誠”,至今還沒有落入法網。
  難點“刷信譽”被騙難找證據
  辦案民警表示,由於虛擬物品的特殊性,一旦將款項充值到他人賬號,便很難驗證,即使向淘寶網官方申請退款,也難以找到證據維權。另外,在“刷信譽”過程中,騙子會以防止被淘寶官方封號為藉口,要求“刷手”關閉淘寶聊天工具阿裡旺旺,使“刷手”們被騙後無法使用旺旺上的證據回擊。整個買賣過程網店賣家都是遵循規定的,反倒是受害人所做的“刷信譽”之事並非合法,加上網絡騙子身份不明,行騙成功後立即逃遁,逍遙法外,本想賺錢的網民只得吃了這個“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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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三種
  詐騙手段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群眾使用網絡購物十分普遍,在購物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範以下三種騙局:
  1.釣魚網站詐騙。受害者在進行網購時,網頁出現釣魚網站詐騙,受害人點擊鏈接後,購物款被直接轉至嫌疑人賬戶。
  2.預付費用詐騙。嫌疑人在互聯網上發佈虛假廉價商品信息,受害人要求購買後,嫌疑人就要求受害人先墊付“預付金”“手續費”“托管費”等,受害人付款時,嫌疑人通常謊稱付款不成功而要求受害人多次進行付款操作,造成受害人重覆付款,卻根本收不到貨物。
  3.貨到付款詐騙。受害人購買物品後,嫌疑人打電話謊稱貨物已到達受害者所留地址附近,誘騙受害人先付款再收貨,受害人付完款後,賣家和貨物卻全都消失。
  提醒
  1.購物過程中,要認真查看網頁信息,避免轉入釣魚網站,並且網上轉賬前要認真核對賬號。
  2.對需要墊付“預付金”“手續費”“托管費”等款項的購物過程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圈套,貪小便宜吃大虧。
  3.對選擇貨到付款的,一定要親自簽收並驗貨後才轉賬付款。
  南方日報記者 洪奕宜
  實習生 王源
  通訊員 曾祥龍 何國晉 劉輝
  策劃統籌:戎明昌 陳捷生  (原標題:刷信譽賺提成被騙6000元 撥“舉報電話”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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