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說明
  本報記者 任利/文 陳建宇 見習記者 張昊/圖
  酒後駕車有危險,眾人皆知。您知道服用一些藥物之後開車,危險程度會超過酒駕嗎?昨日,京港澳高速便發生了驚險一幕,一名司機服用感冒藥後上路不斷打起瞌睡,轎車“走”起了S路線,幸虧高速交警發現及時才未釀成事故。
  記者走訪多家藥店發現,很多種藥品都在說明書中寫有與駕駛安全相關的內容,不過沒在顯著位置標註。記者調查了多位開車市民,均稱“不清楚吃藥影響開車”。醫生提醒,7大類藥品影響駕駛安全,服用抗抑鬱鎮定劑等藥物後駕駛比酒駕還危險,必須引起駕駛員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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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服用抗過敏藥司機撞向路肩受傷
  7月24日10時許,高速交警高邑大隊中隊長靳懷富與民警董建駕駛警車巡邏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東半幅321公里處時,發現前方一輛銀灰色轎車在“曲線”行駛,車身猶如“畫龍”般不停扭動。
  靳懷富告訴記者,因為該路段正處於石安改擴建路段,目前屬於單行道通行,車道較窄,稍有不慎將會釀成事故。見此情形,他趕緊以喊話的方式提醒司機註意行駛安全。但該司機仍“不走尋常路”的曲線行駛,幾次險些撞車。為防止意外發生,靳懷富在做好防護措施後,迅速將該車攔停,並依法進行了檢查。
  攔停該車後,靳懷富稱,他發現坐在駕駛座上的司機精神萎靡,神情恍惚,明顯睡眠不足的樣子。一問才得知,該司機這幾天患了重感冒,因要趕著到石家莊開會,吃過一片感冒藥後便開車上路了,沒有想到藥力發揮後,一路上他都困得眼睛睜不開,不斷打著瞌睡。隨後,民警將司機帶到了元氏服務區進行休息,要求其在藥力過後再上路行駛。
  高速交警高邑大隊教導員範存義表示,司機的這種行為屬於“藥駕”,即駕駛員服用了某些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後,依然駕車出行的現象。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在2008年的6月份,大隊轄區就發生了一起因“藥駕”引起的單方事故。當事司機因身體過敏服用了抗過敏的藥物後,產生困倦現象,行車途中,司機因犯困控制不了車子,撞向了路肩護欄,所幸只是受了皮外傷。範存義說,“有時候‘藥駕’的危險性不次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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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

  目前尚無“藥駕”規定及檢測方法
  24日,記者咨詢了其他地方的交警部門得知,他們也曾遇到過司機“藥駕”的現象。
  根據此前報道,我國當前約有18%的藥駕比例,藥駕導致的交通事故約占總數的10%。
  欒城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郭俊嶺告訴記者,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不得駕駛機動車,而其他可能引起司機不良反應的藥品則未有強制性限定。記者查詢瞭解到,根據規定屬於我國精神藥品管制範圍的藥品包括:興奮劑、抑製劑和致幻劑等,共2類185種。比較常見的包括曲馬多、咖啡因、阿普唑侖、去甲偽麻黃鹼等。“不僅沒有相關規定,也沒有儀器或者方法來進行檢測。”晉州市交警大隊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碰到“藥駕”的情況,只要駕駛人未造成大的影響或者危害,一般都是批評教育,提醒司機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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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莊市第二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恩甫告訴記者,有鎮定作用的藥品其中起作用的成分會通過血腦屏障進入中樞,大部分人服用過後會出現昏昏沉沉、嗜睡等癥狀,例如泰諾、撲爾敏等多數感冒藥和抗過敏類藥。此外,一些止痛藥也會影響人的神經,駕駛員開車時容易出現反應遲鈍的情況。服用抗高血壓藥後則會出現心悸、心絞痛和體位性低血壓等,也會有頭痛、眩暈和嗜睡等癥狀,會降低駕駛員的註意力、靈敏度,容易出現危險。
  劉恩甫稱,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公佈,有七類藥品會對駕駛產生影響,並且建議服用這些藥物期間禁止駕車。
  七類藥品會對駕駛有影響:抗組胺藥,抗抑鬱、焦慮類藥,鎮靜催眠類藥,解熱鎮痛藥,抗高血壓藥,心臟病用藥,降血糖類藥。
  昨日,記者隨機採訪了10名有車的市民,其中有三名駕駛員表示聽過“藥駕”,但只知道服用感冒類藥物會影響駕駛,還有什麼藥物會影響則不清楚,沒有聽過“藥駕”一詞的市民還以為說的是喝了藿香正氣水酒精含量超標。採訪中,有幾名市民還回憶稱有吃過感冒藥等藥品開車的經歷,駕車明顯不在狀態,但未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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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

  藥店極少提醒市民提防藥駕
  昨日,記者還走訪了三家藥店,查看了20多種感冒、解熱鎮痛類等藥品。記者發現,在藥盒裡的說明書里,不少藥物都有“困倦、精神緊張、專註困難“、“可見頭暈,困倦”等字眼,有的藥物還在“註意事項”中提到“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者工作期間禁用”。不過這些“提醒”及“註意事項”都未在顯著位置,更重要的是不少購藥者也極少有查看藥盒裡說明書的習慣。
  在三家藥店,記者以購買某品牌的氨加黃敏膠囊向工作人員咨詢,開車時服用該藥時有沒有影響,其中兩家的工作人員都稱,“沒有影響”,而該藥品說明書註意事項的第七條,明確寫明瞭,“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只有第三家藥店的工作人員在咨詢同事後建議記者不要購買該藥品,並向記者推薦了一種治療感冒的中成藥。
  有關調查表明,在藥後駕車的人群中,吃抗抑鬱和鎮靜劑造成的事故率達97%,老百姓常用的撲爾敏等抗組胺藥(感冒常用藥)造成的事故率為72%。
  劉恩甫說,服用某些藥物影響駕車,即使在醫務人員方面也未引起足夠的關註、重視,“即使有的大夫開這方面藥,如果患者不明示自己開車,大夫也不會作提醒,只會詢問有無過敏史、提醒吃藥不要喝酒、忌辛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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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籲

  國家應該儘快制定相關條款
  據瞭解,2010年,美國就有37個州通過了禁止藥後駕駛的法律,這些州都成立了專門的藥後駕駛工作組。如果警察懷疑你是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就會要求做血液和尿液測試,拒絕測試者,駕照會被暫時吊銷。在法國,根據藥品對司機駕駛能力影響的程度,將其分為4個等級,並要求藥廠在藥盒上以不同的顏色標誌,警示藥物對駕駛能力的影響。
  河北新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彥衛表示,“‘酒駕’的危害已經深入人心,可‘藥駕’的危害知道的人非常少。”郭彥衛認為,國家應該儘快出台關於“藥駕”的監管和處罰條款,嚴禁在駕駛時服用影響安全駕駛的藥物,此外,也應該對藥物能夠影響駕駛的等級作出劃分,明確哪類藥品在駕駛時禁止服用等等。
  記者瞭解到,2011年,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了《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其中規定任何人駕駛時正受指明毒品以外的藥物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汽車,即屬犯罪(簡稱“藥駕罪行”)
     小貼士
     如何避免“藥駕”?
    如何避免“藥駕”?石家莊市第二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恩甫提醒,市民在購買藥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藥盒中的“說明書”,在醫院大夫開藥時,主動表示自己開車,詢問此類藥品對開車有無影響。
    劉恩甫還提醒,市民在服藥後休息8小時以上再開車,對於已知有不良反應但又不得不吃的藥,開車前要減半量服用,等休息時再補足全量。
這些藥品影響駕駛
    感冒藥:大多感冒藥都含有抗組織胺類藥物,不良反應有嗜睡、困倦、視力模糊等,會影響駕駛。藥物有感冒清膠囊、鼻炎康片、維C銀翹睛、速效感冒膠囊等。
    止咳鎮痛藥:止咳藥如咳必清等有致疲勞催睡作用,安定、氯硝安定、佳靜安定、苯巴比妥等藥物有鎮靜催眠作用。
    抗菌藥:使用慶大霉素、鏈黴素等氨基糖苷類抗菌藥,常有頭痛、耳鳴、耳聾、視物不清、顫抖等不良反應,駕車時慎用。
    降血壓藥:如心得安、利血平、硝茉地平等有引起嗜睡、頭痛、眩暈和低血壓反應等,影響駕駛安全。
    天麻和人參:天麻含有天麻素,有顯著的鎮靜催眠作用;人參有抗疲勞作用,但長期使用易出現煩躁不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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